证监会12月20日发布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——机构类第4号》,为进一步强化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长 、总经理的专业胜任能力 ,拟任董事长、总经理应当从事证券、基金或者金融工作3年以上,且至少1人具备3年以上与拟任职务相关的证券 、基金工作经历。该要求适用于本指引发布后拟任董事长、总经理的人员 。
证监会发布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——<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>第十三条、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》|界面新闻 · 快讯
证监会就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|界面新闻 · 快讯
美国证监会启动加密货币工作组,目标为加密资产制定全面监管框架|界面新闻 · 快讯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《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》|界面新闻 · 快讯
1月20日投资早报|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裁量基本规则,通威股份2024年净利润预计亏损约70亿元至75亿元,水源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|界面新闻 · 证券
上交所贯彻落实新公司法,完善自律监管业务规则体系|界面新闻 · 快讯
市场监管总局发布《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》,将于2025年2月10日起正式施行|界面新闻 · 快讯
证监会:全面落地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指引,加大上市公司分红、回购激励约束|界面新闻 · 快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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